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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調劑政策 教育部最新的錄取政策尚未公布,暫按往年的調劑政策執(zhí)行。待教育部最新政策公布后,以教育部最新政策為準。 1. 調劑考生的初試成績必須符合其一志愿報考專業(yè)在A類地區(qū)的教育部復試分數線。 2. 對報考照顧專業(yè)(學術型專業(yè)代碼前四位為0807或0801或專業(yè)學位專業(yè)代碼為085206)的調劑考生若調到其它非照顧專業(yè),其初試成績必須達到一志愿報考專業(yè)所在學科門類的A類地區(qū)教育部復試分數線。 3. 調劑考生的外語語種必須符合我校201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的要求。 4. 調劑考生的一志愿報考專業(yè)必須與調入專業(yè)相同或相近。 5. 我校的專業(yè)初試科目設有數學的,調劑考生的初試科目必須有數學;數學一、數學二、數學三只能由高到低調劑(例如:調劑考生的初試科目為數學二,則不能調入初試科目設有數學一的專業(yè),只能調入初試科目設有數學二或數學三的專業(yè);同樣道理,調劑考生的初試科目為數學三,則不能調入初試科目設有數學一或數學二的專業(yè),只能調入初試科目設有數學三的專業(yè);)。 6. 報考專業(yè)學位型研究生的考生不能調入學術型研究生的專業(yè);報考學術型研究生的考生可以調入專業(yè)學位型研究生的專業(yè),但必須滿足上述1、2、3、4、5條。 7. 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yè)只能調劑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的考生; MBA專業(yè)可以調劑報考MBA或MPA的考生; 工程碩士中的項目管理和物流工程可以調劑報考專業(yè)設有數學一或數學二的工學(08類)或管理學(12類)的學術型考生; 其他工程碩士可以調劑報考專業(yè)中設有數學一或數學二的相近的學術型考生。 8. 調劑工商管理碩士(MBA)、公共管理碩士(MPA)、項目管理、工程管理碩士的考生還必須滿足以下條件:大學本科畢業(yè)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經驗;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yè)學歷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經驗,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yè)生同等學力;或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經驗。 9. 其他未經說明的事項,以教育部的最新文件為準。 二、調劑流程(具體時間和要求請留意網上公告): ?。ㄒ唬┙邮招M庹{劑程序: 1.點擊這里進入調劑網; 2.三月下旬,教育部復試分數線公布后,考生自行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網址:http://yz.chsi.cn)填報調劑志愿?!?/p> 3.我校審核調劑考生的申請,確定考生是否符合調劑要求。 4.我校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向符合調劑要求的考生網上發(fā)復試通知; 5.考生網上點擊同意參加復試; 6.我校將通過復試的考生添加到待錄取庫; 7.考生網上同意待錄取。 校外調劑的考生完成了上述手續(xù),還須將其初試試卷(或開具證明)調入我校才能確定被我校擬錄取。
?。ǘ┮恢驹缚忌蛲庑U{劑程序: 凡初試成績滿足教育部公布的“2010年全國碩士生統(tǒng)一入學考試考生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且未被我校錄取的考生,可申請向校外調劑。調劑具體要求和程序按照教育部相關文件精神執(zhí)行,調劑流程如下: 1.考生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tǒng)”填報調劑志愿。 2.被調劑單位批準復試并擬錄取(考生須登錄調劑服務系統(tǒng)接受調劑單位的待錄取通知)的考生向我校遞交本人簽名的調劑申請表,同時調劑單位須出具接收函。申請書和接收函可寄送或傳真至我校研招辦(地址:上海市軍工路516號上海理工大學研招辦 郵編200093 聯系電話及傳真:021-55272521)。 3.我校研招辦將根據考生調劑申請表和接收函,于5月向考生調入單位統(tǒng)一郵寄初試材料。 |
[發(fā)布者:yezi]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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