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款吃喝”、“三公經費開支過大”自查自糾情況表(部分) 本報訊(記者李天際) 昨日,市財政局等部門下發(fā)《關于開展“公款吃喝”、“超標配備公車”、“三公經費開支過大”、“損害涉農利益行為”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對上述“四風”突出問題開展專項整治。其中,今年1月1日至11月30日期間,在“農家樂”、私人會所等場所公款吃喝超過1000元,須填寫自查自糾情況表上報。 通知面向全市各級黨政、人大、行政、政協、審判、檢察機關,以及工會、共青團、婦聯、各人民團體機關、國有企事業(yè)單位,為北京近期落實《黨政機關厲行節(jié)約反對浪費條例》的具體舉措。專項整治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統(tǒng)一部署下實施,成立由市財政局、市紀委監(jiān)察局、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市審計局、市發(fā)改委、市國資委、市農委、市信訪辦組成的“四風”問題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市財政局局長李穎津擔任。 此次針對“四風”問題的專項整治,力圖嚴格執(zhí)行會議費、培訓費、招待費支出標準,從源頭上抑制公款吃喝行為;規(guī)范預算執(zhí)行,進一步完善內控制度;將“公款吃喝”、“超標配備公車”、“三公經費開支過大”、“損害涉農利益行為”列入審計、財政監(jiān)督的常態(tài)化工作內容,形成有效抑制的長效機制。 問責方面,本市將對整治措施不得力、工作走形式等情況,在適當范圍予以通報并與年終績效考核工作及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掛鉤;對于自查自糾“零問題”,重點檢查發(fā)現違法、違規(guī)問題的單位,將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對問題嚴重的責任人,將依照有關程序移交紀檢監(jiān)察、司法部門嚴肅處理。 此次檢查分為自查自糾和重點檢查兩部分。12月10日至15日,各單位組織自查自糾,并將自查自糾情況進行公示,張貼于單位集中辦公地點或在單位局域網進行公布,明確責任追究,接受監(jiān)督。12月16日至明年1月15日,在自查自糾的基礎上,市級財政、審計部門組成聯合檢查組,進行實地檢查。其中2013年12月16日至25日開展對“公款吃喝”、“超標配備公車”、“三公經費開支過大”問題的重點檢查,明年1月2日至1月15日開展對“損害涉農利益行為”的重點檢查。 公款吃喝 嚴查利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與公務無關的宴請,以及利用“農家樂”、私人會所等場所進行公款吃喝行為。在由各單位填寫的“公款吃喝”自查自糾情況表中,分為與公務無關的宴請和利用“農家樂”、私人會所等場所吃喝兩大類,每一大類又細分為單筆餐費發(fā)票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上三檔,各單位要對應如實填寫“公款吃喝”的次數和金額。 超標配備公車 嚴查超標準購車、借占用其他單位車輛、攤派款項購車以及豪華裝飾公務用車行為。 三公經費開支過大 未按規(guī)定執(zhí)行“三公”經費批復的預算,超預算或無預算安排支出,超范圍、超標準報銷以及與相關公務無關的費用;接待無公函的活動,以舉辦會議、培訓等名義列支、轉移、隱匿接待費開支;私客公待,以招商引資等名義變相安排公務接待等行為,以及公務接待單筆人均費用超500元、1000元的次數和金額。 損害涉農利益行為 清查2012年度惠農資金安排和使用情況,嚴肅查處截留、擠占、挪用、騙取惠農資金等問題。 (北京青年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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