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下午,海南省文昌市一輛滿載小學生去春游的客車發(fā)生側翻事故。據(jù)調查,春游活動沒有報批、學校沒做安全預案、有的家長對100多公里的春游路線也不知情,最終因大巴行駛速度快釀成事故,造成8人死亡、32人受傷。 據(jù)報道,當?shù)卣块T認定,這所學校組織的春游活動沒有在縣教育局備案、報批,是違規(guī)組織大規(guī)模學生外出活動,校長已被警方控制。隨后,教育部()發(fā)出通知,要求各地教育部門要立即配合公安、交通部門,掌握轄區(qū)內(nèi)中小學校組織春游等校外活動計劃安排,嚴控春游安全審批。 雖然教育部門強調,不會因這一事故而因噎廢食叫停春游,但在筆者看來,春游一出現(xiàn)事故,就控制校長,教育部門加強對春游的行政審批,形成高壓之勢,我國的中小學春游已經(jīng)走在消亡的不歸路上。消滅我國中小學春游的,有四方面力量。 一是政府部門貌似嚴格實則免責的“免責式”報批規(guī)定。表面上看,要求學校組織春游必須報批,是為重視安全,不報批就是“違規(guī)”,可是,這一報批規(guī)定,就是學生春游的攔路虎。——從實際運作情況看,政府報批的根本用意就是不要組織春游。因為凡是報批,都繞不過安全能不能做到萬無一失這一問題,一個基本常識是,只要有外出活動,就會有難以預測的風險,不要說學生集體外出,就是居家旅行,做足安全功課,都可能出意外,如果只要出意外,學校領導就要承擔責任,是沒有誰敢承擔這一責任的。 按照教育部的相關規(guī)定,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春游報批管理工作,負責安全工作的領導要親自過問,審核活動方案,嚴格把關。而如果有關部門出于安全考慮,“建議”學校不組織活動,那么,春游和秋游將從此從學校教學活動中淡出。事實上,就是由于要向教育部門報批,很多學校不愿意承擔安全壓力,而干脆不組織學生外出活動。 前不久,媒體報道一則消息,南昌一名小學生想春游,特意給校長寫了一封信,得到的回答卻是:“我很贊同你的想法,我們是應該去春游,尤其是你們要多走到陽光下,多親近大自然。但出于安全方面的考慮,我們學校不能每年都組織全校同學春游和秋游?!痹撔PiL就訴說了自己承擔著要向教育部門報批的壓力。 二是事故之后的粗暴問責,政府部門盡快切割責任,希望息事寧人。對于春游事故,當然要追究責任,但卻不應該胡亂問責,在筆者看來,不應該追究學?!吧米浴苯M織學生春游的責任,學校組織學生春游并沒有錯,也有自主組織的權利,而應該就事論事,根據(jù)事故的原因,追究相應責任人的責任,是學校找了沒有運營資質的客車服務公司,還是車輛超載、超速,或者是因其他社會車輛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前者,需要學校承擔責任,后者則是客車服務公司和其他社會車輛的責任。 如果不管三七二十一,就把責任推給學校——要是不組織春游,就不會就事故了——那么,還有多少學校會組織春游呢?這是鼓勵學校面對壓力開展正常的教學活動,還是為免責,什么都不愿意做呢?調查顯示,這起車禍事故的基本原因是,最終因大巴行駛速度快釀成事故,這顯然主要是司機的責任,而不是學校校長的責任。 在春游事故第一時間,采取控制校長的措施,或可一定程度平息家長的憤怒情緒,但這種問責方式,是極為粗暴的,我國中小學,已有不少對學生進行圈養(yǎng)教育,這背后的原因就是在粗暴的問責方式下,越來越多的校長選擇不作為的方式,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擔心出事故,現(xiàn)在各地已經(jīng)有很多學校取消春游、秋游。 其實,在現(xiàn)代社會,考慮到安全責任風險,已有完備的保險體系。德國幼兒園可以讓孩子大膽地在幼兒園里做貌似很危險的活動,是因為學校認為只有讓孩子探索嘗試,才會提高安全意識,反而減少危險,同時如果萬一出事故,會有保險公司理賠。我國中小學應該為學生投放人身安全意外保險,萬一事故發(fā)生,由保險公司負責理賠,而不像現(xiàn)在,一旦發(fā)生事故,就由校方承擔責任,民辦學校就由學校舉辦者承擔,而公辦學校還有政府這一靠山。另外,對于春游車禍的處理,適宜就事論事,而不應該上綱上線,把本屬民事問題,上升為刑事案件,追究校長的刑事責任。 這起車禍發(fā)生在民辦學校,當?shù)卣奶幚?,更體現(xiàn)快速切割責任的思維,其實,不管公辦校,還是民辦校,教育主管部門都要做好服務,要以事實為依據(jù)公正處理,而不是因對方是民辦,就加重處罰。 三是輿論不理性的煽風點火,把責任都推給學校,讓學校不堪重負。不少媒體也在事故發(fā)生后呼吁春游不要因噎廢食,可是,卻對當?shù)卣皶r控制校長,追問學校的安全管理責任而叫好,認為只要按規(guī)定報批,落實好每個安全細節(jié),春游是可以做到安全,讓孩子們毫無安全隱患的上路的。這種治理邏輯正讓春游走到他們期望的反面。 春游的問題,不是安全審批的問題,而是依法治校、理清責任的問題,在依法治校的環(huán)境中,政府、學校、校長、教師的權責是十分清晰的,學校不是無限責任主體,如果只要事故發(fā)生,政府部門就責怪學校在添麻煩,輿論也把大棒揮向學校,就要學校承擔全責,那么,學校寧愿取消活動。——要知道,誰也無法擔保百分之百不出事故。此前,針對學生想春游的新聞,當時輿論曾呼吁讓學生走出校園,走進大自然,給學生親近生活的生活教育,而再看眼下這起車禍事件,該校的校長顯得多么“英明”。對海南這所學校的校長,大家會幸災樂禍地說,誰叫你組織春游! 如果這種做事者被責難,出事之后被幸災樂禍的風氣蔓延,大家都會作繭自縛。校園安全事故,已經(jīng)讓教育部門、學校膽戰(zhàn)心驚,很多該進行的教育教學活動都被取消了,越來越多的學校對學生實行“圈養(yǎng)教育”——把學生關起來,總不會出事吧。 四是家長和學校間因事故激發(fā)矛盾。學校組織春游,本來應開開心心,卻發(fā)生車禍造成學生傷亡,令人悲痛。家長的情緒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但需要注意的是,是盡快不擇手段平息家長的情緒,還是從長遠構建良好的家校關系?處理了校長,賠了錢,貌似受害家長的權益得到了維護,但學校的權利、教師的權利、其他家長和學生今后的權利,誰來維護? 更合理的方式是,是在學校里建立家長委員會,發(fā)揮家長委員會的作用,學校應就組織春游、秋游活動,聽取家長的意見,并就租用車輛、保障出行安全的每個環(huán)節(jié)接受家長的監(jiān)督,如果事先聽取家長意見,且家長參與監(jiān)督,可讓學校的活動得到家長的理解,也可完善安全管理的細節(jié),而不是出事故之后,所有家長都憤怒地追問校方。 我國教育部早已要求中小學、幼兒園建立家長委員會,推進學校民主管理,這才是解決類似春游等學校教育、管理問題的根本機制。只有依法治校、民主管理,而不是行政治校、粗暴問責,才能讓學校有正常的辦學環(huán)境,孩子們享有正常的教育教學活動,而不是辦學越來越扭曲,最終演變?yōu)楹⒆觽儽魂P在學校、教室里。 拯救春游的,不是強化行政審批,而是落實學校辦學自主權,完善學校的民主管理,發(fā)揮家長委員會的作用,建立起政府、學校、社會權責明晰的管理體系。尤其是政府,應做好服務,為春游安全護航,而不是嚴控、嚴打,希望這次事故的發(fā)生,能提醒各校在組織學生春游、秋游時記住血的教訓,注意安全,完善安全管理、教育的每個細節(jié),但切不可演變?yōu)闆]有學校再敢組織學生春游、秋游。 (作者:熊丙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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